近日,據東莞市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消息,《東莞市公共數據分類分級管理辦法(試行)》(下稱《辦法》)、《東莞市公共數據分類分級操作指引(試行)》(下稱《指引》)印發,以試點先行,預計2025年在全市范圍內實施。
數據分類分級是數據安全的堅固堡壘,是數據治理的基礎保障。東莞發布的《辦法》,是全省第一個跟進《數據安全技術 數據分類分級規則》國家標準發布的地市級公共數據分類分級制度。
《辦法》《指引》適用于東莞市各地區、各部門開展一般數據的分類分級工作,明確各方職責分工,保障數據安全,促進數據有序開發利用,釋放公共數據價值,提升政府公共服務水平和社會治理能力。
《辦法》明確了公共數據分類分級管理方面要求,介紹了各方職責分工,明晰數據管理權責主要適用于部門領導、負責人,并提出公共數據分類分級工作層面要求。
《辦法》從行業領域、內容主題、描述對象、責任部門、數據來源、數據主體、數據用途、數據處理、結構化特征9個維度對公共數據進行了分類。
在數據分級方面,《辦法》首先結合自身數據特點,識別數據涉及分級要素情況;其次,結合分級要素識別情況,分析數據一旦遭到泄露、篡改、損毀等情況后可能影響的對象和影響的程度。綜合以上,《辦法》確定公共數據級別由低到高可分為1級、2級、3級和4級。
實施分類分級的單位,根據不同數據級別對數據的采集、存儲、使用加工等環節進行有針對性的保護,采取對應的管控措施。
《指引》主要配合《辦法》為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實施公共數據分類分級工作提供操作方面指導性建議,明確了公共數據分類分級操作方面要求,主要適用于業務人員、第三方服務支撐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