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廣州市民政局、財政局根據最新規定,聯合修訂印發《廣州市民辦養老機構資助辦法》(下稱《資助辦法》),采取多項措施,持續優化民辦養老機構營商環境。
自有產權機構每張床位補貼1.5萬元
綜合考慮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和實際情況,本次修訂維持原有的新增床位補貼、護理補貼、醫養結合補貼和等級評定補貼四個資助項目和資助標準。
其中,新增床位補貼項目方面,擁有自有產權且符合有關條件的民辦養老機構每張床位補貼1.5萬元,租賃場地建設的民辦養老機構每張床位補貼1萬元;護理補貼項目方面,將根據老年人照護需求等級情況,按照每人每月200、300、500元的標準對養老機構給予補貼;醫養結合補貼項目方面,具備醫保定點資格的民辦養老機構,可獲一次性補貼20萬元,不具備醫保定點資格的可獲一次性補貼15萬元;等級評定項目方面,三星級及以上養老機構可享受有關一次性補貼,其中三星級5萬元、四星級10萬元、五星級20萬元。
為切實減輕民辦養老機構工作負擔,《資助辦法》明確,對通過書面告知承諾、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核查、網絡核驗等能夠辦理的項目,相對人無需提供申請材料。
目前,廣州市民辦養老機構資助項目已通過市為老服務綜合平臺全面實現網絡化線上辦理。在養老機構實時更新資料的基礎上,無需入住老年人的身份證明,平臺即可根據后臺資料信息,自動生成護理補貼項目工單并推送至有關養老機構賬號,養老機構完成校驗確認后即進入審核環節。
提高對養老機構的安全責任要求
《資助辦法》還在各項評定標準上進行了優化。
在老年人入住期限要求方面,綜合考慮入住養老機構老年人外出就醫、團聚等實際情況,《資助辦法》將養老機構收住老年人關于當月入住期限的要求由“老年人一次性入住期限不低于15天”修改為“老年人當月累計入住期限不低于15天”。即,入住老年人當月累計入住期限不低于15天,機構即可享受護理補貼。
在老年人照護需求等級銜接內容方面,《資助辦法》明確,養老機構收住本市戶籍老年人,照護需求等級4—5級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標準給予養老機構護理補貼,2—3級、0—1級的分別給予每人每月300、200元的護理補貼。
《資助辦法》同時明確,養老機構符合免于審批手續有關規定的,無需提供相關要件。
此外,《資助辦法》還在總則中提出,將提升對養老機構的安全責任要求,原“資助年度內無重大責任事故”可申請護理補貼項目的條件要求現修改為“資助年度內無安全責任事故”。
近年來,廣州不斷優化養老服務營商環境,持續激發市場活力,推動社會力量逐步成為基本養老服務的提供主體。目前,全市75%的養老床位、100%的養老服務綜合體、100%的長者飯堂、100%的家政養老服務均由社會力量提供。同時,全市共有香港獨資、中法、中日合資合作養老機構4家。
廣州市養老服務水平也逐年提升,全市三星級及以上養老機構占全省的31.44%,五星級養老機構占全省的45.28%。三星級以上養老機構數量正持續增加。